坐車到putrajaya JPN
address:lot2g5,presint 2,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,62100 W.R putrajaya
8AM
1.JPN 2nd floor 婚姻註冊單位,到一號櫃台申請單身證明
(single status certificate).領取表格&宣誓書
2.填寫完畢,拿號碼
3. 到1st floor 宣誓室(將宣誓表格交給宣誓官,再到隔壁
櫃檯繳費RM4) **如果JPN宣誓室沒開,到斜對角的法院宣誓
4.回到JPN 2nd floor 的一號櫃台遞上文件 RM5
5.拿到文件以後自己翻譯 (可以email 我如果有需要)
吃午餐
6.到MOFA(Wisma Putra,NO,1,JLN wisma putra, precint 2
62602 Putrajaya)和官員說要驗證(ENDORSEMENT).交出ic拿
pass.
7.先到櫃檯拿號碼,再交上單身證明&良明証
*離開前檢查資料有沒有錯*
如果時間還沒12點就趕去馬來西亞駐台灣辦事處
把第二天的動作在今天都弄完
DAY 2
9:00am 抵達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(level 7 Menara Yayasan
Tun Razak, 200 JLN Bukit Bintang ,55100 kl
需要文件;
ic photocopy *1
我 passport photocopy *1
台passport photocopy *1
單身證明正本 *1
單身證明photocopy *1
單身證明中文版 *1
良民證photocopy
良民證正本
良民證中文版
1.在一樓登記要到floor 7
2.fill form ,再拿號碼
3.當天下拿文件 一份加 RM50 total:RM200
~ 回台灣結婚啦 ~
結婚程序:
證人x2 以簽名就無須出席
驗證後的單身證明(中英)
雙方護照正本 x1
台方身分證正本 x1
戶口名簿 x1
台方印章
DAY1
~ 要到台灣配偶的戶籍單位的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
當天就可以拿到結婚證書
要記得申請
~ 英文版本結婚證書 NT100per 1
~ 戶籍謄本x2
~ 台:出生證明x2
~ 換領國民身分證
~ 馬方中文姓名聲明書
DAY 2
公證結婚證書.出生證明.戶籍謄本.良明証
1.把英文證書拿到法院蓋章 NT750左右
~ 結婚證書正本一份
~ 英文結婚證書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正本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英文翻譯一份
~ 戶籍謄本一份
~ 雙方護照正本 & photocopy
~ 良明証證本
~ 良明証中文翻譯一份
驗證結婚證書`出生證明‵戶籍謄本
2.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31-33號櫃檯驗證英文結婚證書&良明証
,NT400x2 兩天後拿文件
ADD: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-2號2f
上班時間0830-1700 02-23432965
~ 結婚證書正本一份
~ 英文結婚證書一份
~ 英文結婚證書photocopy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正本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英文翻譯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英文photocopy一份
~ 戶籍謄本一份
~ 戶籍謄本photocopy一份
~ 雙方護照正本 & photocopy
兩天後取件
DAY3 2015-12-21
複驗結婚證書‵出生證明‵ 戶籍謄本
3.驗證後的英文證書和photocopy(正反面都要)拿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驗證,隔天下午取件
ADD: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樓8f
~ 結婚證書正本一份
~ 英文結婚證書一份
~ 英文結婚證書photocopy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正本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英文翻譯一份
~ 台:出生證明英文photocopy一份
~ 戶籍謄本一份
~ 戶籍謄本photocopy一份
~ 雙方護照正本 & photocopy
三個工作天取件